中国实验灵长类养殖开发协会 |
灵长类动物运输笼箱标准
一.出口笼箱的要求:
出口笼箱必须符合IATA对灵长类动物运输笼箱的要求,笼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材料:实木、多层胶合板(符合GB9846.1-88国家标准)、金属、焊网及细布或其他轻质材料。
2.框架: 采用实木、多层胶合板或金属,由螺栓或钉子连接。框架要足够坚固,足以抗击搬运装卸过程中可能的碰撞和挤压。如使用多层胶合板,厚度要求不低于1.5厘米。
3.器壁:由金属、实木或多层胶合板制成。如使用多层胶合板,要求至少是3合板。
1.认证:
灵长类动物出口单位须在出口前将运输笼箱样品交协会认证。认证工作由协会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和猴场代表组成专家组统一组织开展。
2.备案:
经认证的单位及笼箱在协会备案,备案后方可开始运输。
三.运输中增加非金属编织网
1.全封闭式覆盖,编织网最小间距使动物无法穿越。
2.编织网足够坚韧防止动物损坏,且不伤害操作人员及动物。
中国实验灵长类养殖开发协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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